为拓宽读者服务的外延,图书馆本着“读者第一,服务至上”的宗旨,凡与学院正式签订合同的外聘人员均可享受图书馆提供相关服务。为明确服务内容,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,特制定本条例。
1、初次来馆借阅图书的外聘人员须提供所在二级学院、处室开具的聘用证明,并加盖公章。
2、凭本人一卡通刷卡入馆。一卡通为借阅图书的凭证,仅限本人使用,其他证件不可替代。
3、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,外聘人员入馆时请遵守本馆相关规定,文明借阅。
4、每人可借书10册,期限为30天,其中可续借一次,时间为30天;对逾期未还者,经催还未到馆办理手续者,按丢失处理。
5、外聘人员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、缺页、散页等情况,如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6、请将个人物品存放于存包柜,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。
7、外聘人员离职时,须清还所借图书。如丢失,按丢失赔偿制度办理。